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湖政发〔2007〕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实施“456”民生工程的总体部署,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07年市政府继续推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十方面内容予以公布。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惠民富民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努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七年三月三日
200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扩大就业再就业。新增就业岗位3.6万个,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切实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完成失业人员培训1万人,职业技能培训3.3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0万人。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委农办
二、加强社会保障。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3万人;全面实施市区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市区所有被征地农民实施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成50所星级敬老院,新建10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和10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扶持培育50家以服务社区居民为主要功能的社区民间组织。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三、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人均筹资额达到80元(安吉县65元),农民参加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完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实施两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完成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加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力度,基本解决中心城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碧浪一号地块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1.8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为全市1.5万名非公企业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危房改造长效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实行应改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