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春防戒严期命令
4月20日至5月20日,为我市春防戒严期,为切实做好今年春防戒严期工作,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使森林防火真正变成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要严格火源管理。各地要划定封山戒严区域,制定封山戒严具体措施。凡是进入林区的人员、车辆,必须经过当地县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各地必须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设立关卡,严格检查入山车辆和人员。入山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通过林区的蒸汽机车必须在指定地点清炉。对入山搞副业、采集山产品的人员,必须指定区域,编好队组,落实责任人,预交防火抵押金,办理入山证。对野外吸烟人员(距林缘100米以内)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森林防火期间,严禁在林区野外吸烟。违者非公职人员一律处以经济重罚或按《治安管理条例》予以行政拘留,国家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干部一律撤职。在野外吸烟引起山火,造成严重损失的一律依法严惩)的规定。对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要确定监护人,严加看护。在林区内进行勘察、测量、筑路、采石、采伐、种地的野外作业点必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指定活动区域。封山戒严期间一律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林区、林场、村屯、居民点、贮木场、油库、炸药库周围要割打50-10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公路、铁路两侧,林缘、草塘等地要开设30-50米隔离带。坚决防止高压线脱落引起森林火灾。林区各级政府要组织包括公安、林业在内的搜山队伍,对所辖区域反复开展“清山、清林、清河套”,坚决把非法入山人员清理出去。封山戒严期间,对违反规定乱用火造成火灾的,以及故意纵火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 “四长”负责制落到实处,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林场、班组、地块、人头,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森林火灾,不及时扑救,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战机造成经济损失的, 一定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