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创新机制载体,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四齐八配套”规范化建设,力争年内全市行政村活动场所基本达到“四齐八配套”标准。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建设等结合起来,把党员教育、政策宣传、卫生服务、技术培训、文艺活动、信息服务等内容引入村级活动场所,努力建成一批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总结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责任区等活动,推行基层党组织办实事承诺、党员先进性承诺等制度,为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先进性搭建平台。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干部包片入户、夜访群众、记民情日记、服务承诺等制度,推动农村基层干部转变作风,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热切期望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接收工作,推广建立乡镇特殊群体党员管理服务站、社区党员阳光服务驿站等经验,建立一批乡镇党员服务中心,创建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继续深化“双千万结对帮扶工程”,进一步健全上级党组织为基层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服务的立体服务体系。
4、改进运行方式,促进规范管理。巩固扩大乡镇机构改革成果,促进乡镇政府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科学分工、强化服务。坚持完善乡镇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活动制度,拓宽党代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渠道,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认真落实《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全面推行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村级组织高效运行。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提高民主管理水平。规范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四公开”质量,实行群众点题公开,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推行群众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民主评议班子、基层民主评议机关,把评议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和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政策措施,倡导建立村干部工作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宣传农村基层干部先进典型,为农村基层干部营造良好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