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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着力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商场、营业性娱乐场所、医院、学校等单位和部位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停止使用,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三)全面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
  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排查监控工作,把贮罐区(贮罐)、库区(库)、危险物质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井工开采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等九个方面的重大危险源作为监控重点,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主体,规范监督管理。对年初排查出的470个重大危险源,按规定落实好监测监控措施;对新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组织有关机构或专家进行科学评估,实行分级监控。做好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监管范围、责任、人员、岗位,真正形成分级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市政府将于10月下旬对全市目标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业务和执法水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从严管理,坚决制止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五、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25日)
  1、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各部门和企业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目标、任务。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3、各新闻单位及时报道活动情况,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
  (二)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阶段(9月26日--11月15日)
  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自查,寻找差距,量化任务,制定措施,抓好落实;目标责任制完成较差的单位,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抽查督查阶段(2006年11月16日--12月20日)
  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活动要求,随机抽查企业,抽查率要达到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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