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安监局、市煤炭局要继续深入开展瓦斯治理和煤矿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全面落实瓦斯防治各项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和依法关闭;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矿井,要加强巡查监控,坚决防止非法生产。狠抓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市安委办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市安委办、市公安局、市供销社要认真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市国土局要加大节日期间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现象。市建管委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行业持证上岗规定,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全面加强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安全监管,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认真落实护林防火措施
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要加强对晋祠天龙山等林区和景点游客野外用火的监控和管理,一旦发生火警,要迅速组织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水务局要精心组织开展防汛检查,抓紧整治影响防洪安全的重大隐患,切实做好秋季防汛工作。
五、加强市场监管
市物价局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市场供求情况,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各类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工作,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做好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做好值班安排,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迅速上报有关情况。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以及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节前安全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包括电子版),于2006年9月30日下午3:00前报市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