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要会同市房地局加强对房地产展销活动的审查和监管。
由市工商局审查展销活动主办方资格,对不具有相应资质私自举办房地产展销活动的单位予以查处;由市房地局审查参展企业参展资格和信用档案,对不具有相应资格参加房地产展销活动的单位予以查处,同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在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六)房地产权属登记违法违规行为
1、未按《
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进行房屋权属登记;
2、未按房屋权属登记审批程序和办证时限规范操作;
3、违规印制、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4、工作人员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吃拿卡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以上行为由市房地局根据《
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七)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为配合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除上述内容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擅自变更规划、改变设计、房屋拆迁、物业管理、集资建房、变相实物分配中的问题,市发改委、市建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整顿方法
(一)强化检查监督
由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拉网式排查和集中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进行资格资质、场所秩序、文明卫生、安全管理、交易行为等全方位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整改。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各自职能,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重大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市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组处理。
各相关部门要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包括电子信箱),指派专人负责处理投诉,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市房地局 4942643
市工商局 7323812
市物价局 12358
投诉信箱:市房地局 太原市府西街88号1001室
电子邮箱:sxtyfdj@163.com
(二)加强行业管理
1、要充分利用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将各类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违法问题以及受处罚情况等在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