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15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5日)废止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6〕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日
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意见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根据山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印发的《山西省新农村建设领导组责任分解意见》,为把供销合作社系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供销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根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基础是农业,服务“三农”是宗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资源;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载体;是搞活农村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骨干;更是党和政府加强与农民联系,贯彻落实政策,做好“三农”工作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具有的紧密联系市场,密切联系农民、流通网络遍布乡村、基础较完整等优势,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流通网络建设步伐。
二、 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助农增收为目标,创新发展模式、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连锁经营网络,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导力量,农村商品流通的主体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
全市确定的103个新农村试点村要建成统一的连锁经营日用消费品便民店和生产资料供销店,年内建成206个;三年间新建和改造日用品便民店430个,生产资料供销店370个,覆盖全市80%的乡村。围绕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资供应市场占有率达到90%,基层供销社改造率达到100%,依托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建两级配送中心22个(日用工业品配送中心11个,生产资料配送中心11个),基本构建起日用工业品购销网络和生产资料配送网络、农副产品营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