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干流宁夏段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较“十五”末提高一个等级,达到地表水质Ⅲ??Ⅳ类标准;黄河支流控制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大于70%;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5%。
设区的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60dB,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5dB。
环境及放射性废物存贮库周围的辐射水平在本底涨落范围内。
2.总量控制。采取严格有力的措施,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10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其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1.1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2.2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52万吨,烟尘排放量控制在11.11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8.1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3.69万吨。
3.污染防治。加强污染防治,切实减轻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压力。到2010年,工业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城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贮率达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70%。
4.生态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和农村、农业生态保护与管理,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到2010年,全区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63.9万公顷,自然保护区占全区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9.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5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大于60%,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20%,创建10个环境优美乡镇和100个生态村。
5.能力建设。建设完善全区环境管理能力,着力提高环保执法监督水平。到2010年,建成自治区级环境应急预警中心和全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监测网络,自治区和市级环境监测站基本达到《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县级环境监测站达标率达到60%;自治区和市级环境监察机构均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县级环境监察站达标率达到70%;占全区工业污染负荷80%的废气、废水重点污染源远程连续监控率达到100%;基本建成涵盖全区各级环保机构的环境信息网络系统;重点建设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基本形成环境科技创新基地、环境保护技术研发中心和环境工程中心。
三、规划重点和基本任务
(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十一五”期间,我区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贯穿一条主线,把握两个抓手,提高三种能力,实施四项工程,突出五个区域,取得六项进展(简称123456)。
1.贯穿一条主线。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为自治区实现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宁夏做出贡献。
2.把握两个抓手。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质量。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多渠道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保护,强化环境管理支撑能力,提高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水平。
3.提高三种能力。
提高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执法队伍的标准化建设,提高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提高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健全与我区环境突发性事件分类相适应的应急监测技术装备和应急指挥中心。
提高环境管理支撑能力。建设环境信息基础网络平台和环境数据传输网络系统,提高环境工程技术研发能力和环境宣传教育能力。
4.实施四项工程。
黄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提高黄河干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控制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治理主要排水沟水质污染,防治引黄灌区农业源污染和南部山区主要地表水体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污染。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以提高主要工业园区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削减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和高载能工业烟粉尘排放量,整治高速公路沿线和城市周边大气污染源。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工程。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为核心,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污染,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和农业土壤环境质量,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以建设全区环境保护监控、预警体系为核心,建设宁夏环境应急中心,建设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建设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
5.突出五个区域。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自治区级工业园区;
黄河、清水河及中心城市周边排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