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2007年度租金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开发区:
《吉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2007年度租金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吉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2007年度租金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0号),建立和完善我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市政府决定2007年度对全市100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无房户发放租金补贴。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关于启动廉租住房的总体部署,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为目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维护社会稳定,最终实现人人享有适宜的住房。
二、补贴标准
以租金补贴的方式启动廉租住房建设,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2007年,对全市100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无房户按每月每户100元的标准发放。
三、工作安排
该项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确定方案阶段(一季度完成)。
通过与民政等部门对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统计,摸清我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基本情况,对不同地段、不同户型的房屋市场租金进行调查,并建立起“双困”户档案。
起草制定《吉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吉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方案》、《关于吉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申请2007年度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公告》及《吉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流程图》。
建立“市、区两级政府,市、区、街道三级管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网络”的责任网络,并召开全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