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信誉标准发放卫生许可证,实施分类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效率,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3.严格集体就餐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要针对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加强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特别要对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和敬老院实施重点监管,规范和整顿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实行群体聚餐报告备案制度,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五)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1.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县(市)、乡(镇)三级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对所辖行政区域政府以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行农村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分段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将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实施目标责任考核,严格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构建农村食品安全联防体系。在全市普遍成立乡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建立乡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专、兼职队伍,设立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创新和全面落实农村食品安全群防群治措施。
3.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立农村食源性疾病预警处置系统,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控制能力,完善农村餐饮服务业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的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应急预案的制订要延伸到街道、企业、学校、敬老院和村屯。建立全面覆盖的农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和预警应急机制,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及时预防、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
1.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红名单”制度,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及安全意识。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按照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证的要求,继续做好全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与标准化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动良好农业规范的应用奠定基础。根据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设的原理和生产、加工、流通的特点,参考ISO系列、GMP、GAP、HACCP等保证食品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按照现代食品链管理理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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