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直属机构,开发区: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及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继续全面深入推进的基础上,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全面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监管,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检验检测制度。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建设。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抓好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的普及,规范种植业、养殖业使用化肥、农药、渔药、兽药的行为;全面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建立一批经营规范、质量可靠的农资放心店。
3.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引导、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探索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的建设。要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55个,并在2006年的基础上新建面积20万亩;食用种植业面积90%以上达到无公害生产标准;绿色食品企业达到60家,绿色食品基地达到40个,新建面积20万亩,绿色食品标识总数达到70个,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