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软件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嘉政发〔2007〕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推进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五届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嘉兴市推进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01〕2号),按照《嘉兴电子信息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推进我市软件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加快传统产业改造为出发点,围绕建设长江三角洲地区软件加工和软件人才培养基地的目标,优化产业环境,着力做好软件产业发展的基础平台建设,加快人才培养,实现嘉兴软件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重点。按照与沪杭两地的国家软件产业基地错位发展的要求,重点支持软件出口加工和嵌入式软件,着力打造嘉兴软件加工和软件人才培训基地,使嘉兴成为长三角地区软件产业的特色功能区。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入
(三)加大对软件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在现有市区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第一年增加300万元,第二年再增加400万元,从第三年开始根据市级财力情况及软件产业发展状况逐年有所增加,增加的资金作为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软件发展专项资金)。软件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软件平台建设和环境建设,扶持软件园和孵化器建设项目、软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软件企业发展的创新平台建设、风险投资、融资担保、软件人员培训、高级软件人才引进、技术创新的成果奖励、科技人员创业以及软件出口补助等。
(四)加快完善软件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境内外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入嘉兴的软件产业。从软件发展专项资金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软件产业的风险投资担保基金。建立由政府引导,以企业和民间资本为投资主体的嘉兴软件产业风险投资机制。
(五)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及人才优势的软件企业,在资产评估中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可由投资方自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