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联络,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机制。
大连证监局负责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宣传有关《
证券法》知识和证券交易活动的政策规定,加强对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危害及其非法性的宣传,增强广大投资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做好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日常监管,排查非法发行股票和证券经营活动,对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及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非上市公司做出相应处罚。做好举报的接待、咨询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和认定。
市公安局负责对群体上访等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秩序。负责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市工商局负责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中涉及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违法向公众募集资金、变相向社会公众私募等行为的查处及对相关工商登记变更行为的控制,对已认定为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做出相应处罚。
四、工作机制
(一)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各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06〕99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协调一致做好防治和查处工作,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要根据上述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各项工作的详细预案。要指派专门机构和得力人员,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实施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统一协调行动。会议由市政府金融办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参加,相关人员列席。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参加。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为联络员,负责各成员单位间的信息联络、工作协调,将有关信息第一时间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保证信息畅通。
(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关部门要做好应对准备,一旦出现群体上访等突发事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劝戒疏导工作,并加强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建立群众举报、媒体监督预警机制。在市政府金融办、大连证监局及大连金融网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对查出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报道,发挥教育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