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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黄冈市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黄冈市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科技局关于《黄冈市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黄冈市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
(市科技局 2006年1月9日)

  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发挥科技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6号)精神,现就我市实施星火富民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为手段,以产业为基础,以增强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力和转化应用能力为核心,以农民增收、得实惠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农民的积极性,依靠科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创新的原则,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增强农村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能力;坚持龙头带动的原则,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技术进步中的带动作用,增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动力;坚持资源集成的原则,保护农村资源和生态环境,变资源优势为科技优势;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建立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通过实施星火富民工程,建立和完善11个农业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500个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终端;以农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依托,培训1万名农村实用科技人才、2000名农民技术骨干;建立10个区域性主要农产品聚集示范样板,引进推广100项农村实用技术,扶持提升10户农业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企业和10个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发10个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确保星火富民工程实施区域内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0%以上。
  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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