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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黄冈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注重搞好应急预案发布及宣传工作
  遵循“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政务公开”原则,搞好应急预案的发布与宣传工作,加强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为应急预案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创造良好环境。
  (一)严格按程序公布各项应急预案。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各部门应急预案以部门文件印发,并报市应急办备案。市政府适时将全市总体预案的制定情况、主要内容等,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围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义,政府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及措施;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方面所做的工作;宣传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主要内容以及处置程序等。同时,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的专业特性,编写预案简本和操作手册。
  (三)抓好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要把典型案例宣传作为预案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展览及专栏等多种渠道和途径,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加深对应急预案的理解。
  三、着力加强应急机构及队伍建设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四个一”(即应急管理工作要有1名分管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笔工作经费、一个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的要求,抓紧市级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加强各类应急队伍的建设,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一)加快应急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参照国务院和省机构设置模式,市级和各县(市、区)要组建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确定相应的编制和级别,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培训指导、综合协调等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专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作职责,承担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抓好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我市应急管理的各类工作机构。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或其他咨询机构),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公安、维稳专班等部门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内解放军、武警和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立足于现有的110、120等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市内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区域特点、部门职责及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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