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具体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行业指导和管理。主要 做好以下2项工作:
(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城市“农改超”工程,在全市新建、改建比较规范的乡(镇)超市100家,新建、改建比较规范的村级农家店500家。
(二)全面落实牲猪定点屠宰的有关规定,加强牲猪屠宰管理,全市牲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市工商局:具体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主要做好以下4项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监管。在全市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全面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撤柜退市,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
(二)每季度确定10-20种重点食品开展定向监测抽查,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选择10种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经销市场,指导群众消费。全年对食品经销企业进行4次食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三)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在全市50%以上的乡(镇、社区)建立消费维权站,在l/3以上的村建立消费维权分站。畅通“12315”监督电话,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点),及时受理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举报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食品安全案件,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调处率达到95%以上。
(四)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基础,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市40%以上的乡、村各创建一家“食品放心店”,60%的乡(镇)各创建一家“食品放心超市”。认真抓好乡村农贸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市卫生局:具体负责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主要做好以下5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早点夜市、婴幼儿食品、学生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中老年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制实行亮证、亮级经营,在食品标签标识中注明等级,向社会公示量化分级信息,让广大消费者知情消费。
(三)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监测网络。在各县(市、区)设立食品卫生安全监测哨点,扩大食品卫生质量抽检覆盖面和食品污染物及致病微生物监测网络覆盖面,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频次。
(四)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责任。选择3所学校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示范点,在黄冈城区选择1所学校实施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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