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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等14部门制订的《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日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农业局 市工商局  
市卫生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商务局 市水产局  
市畜牧局 市粮食局 市教育局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公安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切实抓住食品源头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等4个环节,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较大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日益增强。
  二、责任分工
  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以及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主要做好以下3项工作:
  (一)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培训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工作骨干300人次,建立无公害(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区8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5个,认证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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