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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2007年城乡绿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铁路部门要以固土防害、改善沿线生态环境为重点,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同时,高标准完成长度15公里、面积25公顷的绿化任务。

  3.水利部门要以建设多功能水利防护林体系为方向,以加大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建设为重点,完成二松堤防舒兰段7.5公里、饮马河永吉段10公里及小黄河、磐石河、八道河等25.5公里的河流两岸绿化。

  (四)重点生态建设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和“三北四期”工程是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是扩大林地面积、完善森林功能的重要途径。

  2007年全市退耕还林的重点是着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狠抓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确保造林及森林质量,加大对退耕还林地块的管护。既要认真化解林农矛盾,维护退耕还林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加强监督,防止复耕现象的发生。

  “三北四期”工程的重点是营造各类防护林。今年要在继续采取工程造林的同时,重点强化工程质量管理,落实管护措施,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明确绿化重点,切实抓好示范点的绿化工作。要确定主要领导绿化包保责任区,抓好各类绿化示范点,整体提升城乡绿化水平。要结合本地实际,抓3~5项重点绿化工程项目的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绿化委员会要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尤其是加大对乡镇所在地和村屯绿化的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2007起,市、县(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投入苗木的形式对全市5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镇的绿化实行配套补贴,补贴标准是:对城区市级以上试点村(镇)市林业局补贴20%,区林业主管部门补贴30%,其余部分由试点单位自筹解决;对各县(市)市级以上试点村(镇)市林业局补贴10%,县(市)林业局补贴30%,其余部分由试点单位自筹解决。试点单位不按标准绿化或县(市)区不按比例投入绿化苗木的,市林业局不予配套补贴。

  (三)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一是各级绿化委员会要适时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的广大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完成适龄公民每人义务植树3~5株的法定义务。二是继续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植纪念树造纪念林活动。各县(市)区绿化委员会要为本地、本部门营造纪念林提供方便和服务。三是继续开展认建认养荒山、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等养护活动。四是农村适龄公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四旁”绿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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