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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在海外建立孔子学院。重点帮助西安外国语大学在哈萨克斯坦建立一所孔子学院。到2010年,陕西将在海外建成孔子学院5所,并争取办成一所示范性孔子学院。根据需要和可能,研究筹办在陕西建立西安孔子学院。
  (三)加快我省对外汉语教材建设。开发编写有陕西特色、质量优良、实用易学、有针对性的汉语教材,并尽快纳入海外出版发行渠道。
  (四)加强我省对外汉语师资队伍建设。指导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等有实力、有能力的大学办好对外汉语本科专业,争取每年培养100名国际汉语教学志愿者;支持开办国际汉语教育硕士点,培养较高层次的对外汉语教师;以一所高校为依托,建立“陕西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中心”,对各层次、专兼职对外汉语师资进行更新知识、教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
  (五)省财政筹集专项资金,设立陕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以吸引和鼓励外国留学生来陕学习。各院校也可根据国际惯例,或为留学生减免学费、或提供全部或部分生活费以吸引更多的留学生来陕学习。
  四、保障措施
  汉语国际推广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策略性极强的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工作的大局和总体部署,需要省政府各工作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立陕西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教育厅为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外办(侨办)为成员单位。省教育厅负责汉语国际推广教学方面的工作,统筹师资、教材、考试等项工作和孔子学院建设。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制订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建设重点。省财政厅负责落实所需经费,做好财务指导与监督。省商务厅利用援建项目或其他“走出去”项目的机会积极推广汉语,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其出口产品上增加汉字标签和说明。省文化厅向海外孔子学院提供有关中国文化的宣传品,举办展览和演出。省广电局负责指导有关电视台、电台办好对外汉语节目,增加数量和提高质量。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推进对外汉语教材、报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省外办(侨办)负责相关外事政策指导,并利用与外国缔结友好城市的平台,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统筹规划陕籍海外华侨的汉语和文化教育。
  (二)经费保障。加大对外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设立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建设、师资培训、编写出版教材及音像制品等项目。在政府财政投入汉语国际推广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通过项目招标,吸引海内外企业、个人广泛参与汉语推广项目,形成多渠道投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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