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行政执法标兵单位、行政执法标兵进行表彰和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吉市政函[2007]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依法行政, 2005年-2006年我市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中开展了“双十佳”评比活动。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努力工作,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依据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国税局等10个单位为“行政执法标兵单位”,授予徐瑞玲等10名同志为“行政执法标兵”,并荣记三等功。给予于海龙等20名行政执法标兵单位负责人、法制处(科)长荣记三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视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要向受到表彰的“双十佳”标兵学习,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 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名单
2.行政执法标兵名单
3.行政执法标兵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处(科)长名单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名单
市国家税务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建设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局
市烟草专卖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附件2:
行政执法标兵名单
徐瑞玲 女 40岁 吉林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副处长
刘彦华 男 39岁 吉林省吉林交通稽查征费管理局副局长。
刘殿兴 男 49岁 吉林市房地产监察支队支队长
朱崇玉 男 35岁 吉林市民政局科员。
李祥琪 男 49岁 吉林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淑艳 女 38岁 吉林市社会保险监察支队支队长。
黄云甫 男 53岁 吉林市动物检疫站站长兼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春风 男 36岁 吉林市人事局法规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