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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7〕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
  为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发动社会爱心力量,广泛吸纳慈善资金开展社会救助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决定,我市从2007年起,于每年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十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承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 精神。通过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广辟社会资源,筹集慈善资金,为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
  二、募捐范围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并各部队、武警部队,各类经济组织、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三、活动主题
  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为一个贫困家庭或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救助。
  四、捐款用途和救助对象
  建立“太原市红十字会特困大病患儿医疗救助金”、“太原市红十字会社会救助基金”,对全市范围内特困家庭中18岁以下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重病儿童进行医疗救助;为受灾群众提供粮食、衣物和医疗等紧急救助,开展以“博爱送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救助城乡特困家庭,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资助特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
  五、活动安排
  募捐活动每年5·8 “世界红十字日”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5月7日)。召开全市“博爱一日捐”启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予以广泛宣传,为募捐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捐款收缴阶段(5月8日--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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