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电子信息中等专业学校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电子信息中等专业学校机构改革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拟定,并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黄冈电子信息中等专业学校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意见》(黄办发〔2003〕14号),按照教育体制改革要求,结合职业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机构设置
黄冈电子信息中等专业学校与黄冈实验技工学校、黄冈供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仍为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机构。
二、 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责
该校从事电子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类、机械制造类、医药化工类、经营管理类中专学历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对所培养对象进行电子电工、计算机操作及维护、机械加工等职业技能鉴定;协助相关高校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