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吉市政函[2007]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电[2006]64号)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检查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06]103号)要求,结合“2006年法治政府基础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及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结果,市政府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48个先进单位、10 个先进集体、 12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佳绩,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受表彰的个人由所在单位予以奖励(奖金标准自定)。
附件:1. 2006年度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名单
2.2006年度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名单
3.2006年度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名单
4.2006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综合评比优秀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5.2006年度全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杯”竞赛获奖单位名单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2006年度吉林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名单(48个)
永吉县人民政府 桦甸市人民政府
丰满区人民政府 磐石市人民政府
昌邑区人民政府 龙潭区人民政府
舒兰市人民政府 蛟河市人民政府
船营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审计局 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吉林分局
市房地产管理局 市民政局
市市政公用局 市社会保险局
市牧业局 市人事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