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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城市(含县级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其它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6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了圆满完成“蓝天碧水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成立“蓝天碧水工程”工作领导组。
  组 长:高卫东  市长
  副组长:张建喜  副市长
  成 员:陈省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爱玲  市环保局局长
      曹醒侨  市建设局局长
      卫明泽  市经委主任
      张玉忠  市发改委主任
      孙太平  市财政局局长
      蔡铁刚  市监委主任
  办公室主任:谢爱玲(兼)
  办公室设在运城市环保局,联系电话:2282711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蓝天碧水工程”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突出抓好运城市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大运高速公路两侧和汾河、涑水河流域污染治理及焦化、造纸、金属镁、化工4大行业的治理达标工作。
  (一)河津市政府
  1、严格执行省政府焦化行业分类处置有关规定,2007年底前完成所有依照规定予以保留的焦化企业的环保设施建设并通过验收,对不予保留和未能按期完成环保设施建设的焦化企业坚决关闭。
  2、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依法淘汰所有小炼铁、小水泥、耐火材料燃煤倒焰窑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2006年底前完成。
  3、筹备建设河津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06年底前完成可研报批并开工建设,2008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4、筹备建设河津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09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5、制定河津市焦炉煤气综合利用规划,2006年开始实施,2010年底前焦炉剩余煤气综合利用率达到90%。
  6、建设城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2008年底前供热供气率均达到50%以上,2010年底前均达到80%以上。
  (二)永济市政府
  1、全面治理整顿芦笋加工企业,2006年9月底前完成合法企业的治理达标工作,关闭所有违法建设企业和不达标企业。
  2、加快永济市污水处理厂的扫尾工程建设,2006年底前投入运行。
  3、筹备建设永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09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4、筹备建设城区集中供气工程,2010年底前供气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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