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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大连市道路交通管理10件实事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大连市道路交通管理10件实事的通知
(大政办发 [2007] 3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大连市道路交通管理10件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2007年大连市道路交通管理10件实事

  一、启动海底隧道工程,完成城市地铁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全面实施市政界外路网城市化管理(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对民政街、永平街、长生街等8条路(街)实行单行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拓宽改造东北路重点路段,逐步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城建局)。实施“错峰出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经委、市交通局)。
  二、市区投资1.85亿元,建设人民路延伸至东海岸道路,新改扩建黄河路东段、长春路中段、五五路南段、中长街东段、港湾广场周边及春华山、石门山等9条交通拥堵道路,全长17公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财政局)。完成新开辟的19条路(街)命名和设置211块路标的设施配套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金州区投资1.9亿元,新建立交桥3座,开辟城市道路11条路(街),改拓建城市道路8条路(街)(责任单位:金州区政府)。普兰店市投资1462万元,新建城市道路3条,改拓建道路5条,维护道路23条;投资1.8亿元,完成兴唐线一级公路二期工程,滨海路渤海段工程(责任单位:普兰店市政府)。瓦房店市维护世纪广场北至河南路西口外环街,新建城八线热电厂路段(责任单位: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改拓建城区20条路(街)(责任单位:庄河市政府)。
  三、投资1500万元,全面更新市区56条路(街)交通管理设施。增设20处交通信号灯,完成西部快速路11处交通信号灯建设。新建100处闯红灯拍照和9处超速自拍设备,完成131处闯红灯拍照设备维护工程;安装90块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标志,设置40块公交车专用道标志;增设黑石礁、解放路、香炉礁桥下塑钢隔离护拦2500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公安局)。旅顺增设11处电子自动拍照设备和电视监控设备(责任单位:旅顺口区政府)。大连开发区全面实施全区交通信号灯改造,更换LED灯泡,实行光纤联网,完善远程控制;增设4处交通信号灯、5处电子自动拍照设备、2处电子诱导屏;施划3.7万平方米常温标线,1.7万平方米热熔标线(责任单位:大连开发区管委会)。金州区增设8处交通信号灯(责任单位:金州区政府)。普兰店市增设1处交通信号灯、2处电子自动拍照设备,施划1.6万平方米交通标线(责任单位:普兰店市政府)。瓦房店市增设6处交通信号灯、819块交通标志,施划2.6万平方米交通标线(责任单位: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投资600万元,完成市区所有路口电子监控设备设置(责任单位:庄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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