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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黄冈市迎接湖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及迎评工作要求制定迎评实施方案,确定1名领导负责,组成工作专班,负责迎评日常工作,并指派1名熟悉业务的人员与市语委办联系。
  (四)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五)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推广普通话和汉字应用规范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普通话作为会议、面对媒体和公众、公务活动及机关内部工作用语;学校(幼儿园)要把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校园用语。新闻单位要把普通话作为会议、工作交际、单位内部工作用语,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记者采访必须使用普通话,并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涉外部门和窗口单位都要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六)开展迎评工作总结表彰。评估结束后,市政府对迎评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完成迎评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黄冈市迎接湖北省
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善桥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梅香雪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包玉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冯木香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
  余少雄  市委副秘书长
  梅启生  市人大秘书长
  李根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熊厚瑜  市政协副秘书长
  王 芹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曹文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优秀  市教育局局长
  程建生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宋兰萍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重  市人事局副局长
  罗火延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新斌  市建委助理调研员
  王旺来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求望  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 炼  市广电局副局长
  王红春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余新华  市检察院纪检组长
  周晓珉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王广河  市司法局副局长
  鲍理全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文一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秀梅  市交通局副局长
  章 勇  市旅游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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