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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黄冈市迎接湖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做好迎评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标语、灯箱广告、宣传资料等),高标准完成档案资料装订工作。市语委组织专班对重点受评对象进行一次检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向省语委提出评估验收申请并接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五、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语委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迎评工作。负责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对各单位迎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初查、检查、评估工作,督办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各单位普通话培训与测试;指导迎评宣传和档案整理工作,主办语言文字工作简报,通报迎评工作动态和信息,加强与省语委的联系。
  (二)市人事局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聘用和考核的条件之一,全面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
  (三)市教育局负责市区(含黄州区)学校(幼儿园)的迎评准备工作。
  (四)市工商局对企业名称登记、广告、出版物等规范用字有专门文件要求,负责对全市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及广告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现有企业和商店门面招牌、商品名称及广告不规范用字进行清理并督办纠正;负责对广告设计、制作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建设规范用语用字的示范商业街。
  (五)市建委负责对市区(含黄州区)所有街道、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设备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用字不规范的各种招牌、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广告等进行清理拆除。
  (六)《黄冈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黄冈电视台对规范用语用字有专门的文件规定和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的作用,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用字,开办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专题节目或专栏。
  (七)市民政局负责对街道路牌的审批和管理,并选定2条街道组织制作宣传规范用语用字的灯箱广告。
  (八)市财政局负责本系统迎评准备工作,并为本次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提供经费保障。
  (九)各主管部门负责本战线的迎评准备工作,并确保达到合格标准。交通、邮政、电信、移动通讯、银行、旅游、医院、商场、宾馆、火车站等主要服务行业积极开展职工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和规范用字工作,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六、主要措施及要求
  (一)市政府成立黄冈市迎接湖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对迎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二)市政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部门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专项经费,落实工作任务,注重工作实效,保证评估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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