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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黄冈市中心支行《关于黄冈市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 转变理念,加快金融创新力度。各商业银行要制定适合黄冈实际的中小企业市场准入评级标准,完善风险评价体系,创新业务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强化约束激励机制,调动基层行的积极性。针对农村经济特点,扩大对农村动产和不动产物权抵押担保贷款范围,创新适合县域经济实体的融资产品。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政府增加农村扶贫、良种、农机具、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财政贴息优惠政策,增加配套信贷资金。要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村现代流通业、物流业的贷款营销;支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支持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和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支持“大集镇、大市场”建设;支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创业,为农民提供“打工创业”等贷款。
  三、建立信用环境治理新格局,构建和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加快信用环境创建力度。全市金融部门要继续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的宣传引导,提高社会诚实守信意识,进一步加大信用农户、信用企业和信用社区的创建力度。2006年,全市信用农户的评定数要达到全市农村总户数的90%以上;信用村要达3000个以上;“信用乡镇”要达到乡(镇)总数的80%,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积极支持农村金融部门清收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金融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加强和完善客户经济档案和账户管理,搞好跟踪调查,加快建立农户、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信用咨询系统。
  (二)建立科学监测评价体系。金融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农业和农村的投融资渠道,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以人民银行为主体,建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金融风险监测控制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预警处置机制和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切实提高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 把握政策导向,提高决策水平,有效防范风险,积极应对农村发展制度变革要求
  (一)金融支持新农村发展要突破二元经济结构的束缚。在新的政策作用下,农村现有金融环境必将有一个新的变化。全市金融部门要从我市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求出发,认真研究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信贷支农的新途径、新办法,及时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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