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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农村老年人体育活动有了较大的发展,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健康素质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总的来看,农村老年体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还不相适应,与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还不相适应。在对老年体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上,在构建老年人的健身服务体系上,在改善老年人健身环境和条件上,以及扩大体育人口等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大差距,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改变。为此,特提出以下加强农村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农村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
  我市现有老年人50万,其中百分之八十居住在农村。老年体育工作是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搞好农村老年人体育工作,在广大老年人中提倡科学、文明、健康、愉快的生活方式,对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提升小康生活水平,都是至关重要的。认真搞好农村老年体育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乡(镇)村两级党政领导的重要责任,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列入县、乡、村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和考核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县、乡(镇)、村各级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老年体育工作外,还要确定一名领导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真正把老年体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效地指导老年体育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健全组织,改善老年人体育管理体制
  目前我市县一级均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今后的重点是健全和改善乡、村两级老年体育的组织领导工作,乡(镇)一级都要充实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要以分管领导牵头,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或在乡镇文体站、老年协会、老龄委等组织之内,设立专门的老年文体领导机构,确定专、兼职人员具体分管和组织老年体育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四落实;各个行政村也要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或老年人健身指导站,并根据老年人居住情况和健身活动的需要,设立相对固定的健身辅导点,配备或选拔骨干力量,组织老年人开展以晨、晚练为主要形式的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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