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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四、 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此次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普查任务重,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大连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4690810、84689220),负责研究制定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技术培训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统计汇总各类数据并建立污染源数据库,以及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各区市县政府和各先导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市普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做好技术培训、污染源监测、数据汇总及普查宣传等相关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五、 普查的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此次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 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大连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增彬 副市长
  副组长:郎连和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忠彦 市环保局局长
      高 连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刘 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顾 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一丁 市经委副主任
      宁 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国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邹明达 市建委副主任
      闪红光 市城建局(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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