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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冀劳社办[2007]21号)


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单位: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养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团结一致,奋发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在养老和工伤保险经办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各级养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全体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学习,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实现养老和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新突破。同时,也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2006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全省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
  (一)企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
  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秦皇岛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处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保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邯郸市社会保障中心
  (二)企业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
  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承德市社会保险局
  秦皇岛市工伤保险管理处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廊坊市工伤保险事业管理所
  邯郸市社会保障中心
  (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
  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承德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
  秦皇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
  廊坊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
  保定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
  沧州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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