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7]22号)
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谐机关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通知如下:
一、规范工作秩序。全厅干部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不大声喧哗,不串岗闲谈;按时参加会议,保持会场秩序,不随意走动,不接打手机;文明礼貌,主动热情,语言得体,举止端庄;着装整洁,工作时间着正装、工作装。
二、严格“五条禁令”。即: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无故迟到早退;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严禁工作中态度冷硬、推诿扯皮、欺上瞒下,久拖不办。
三、落实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出差、开会,事、病、休、婚、丧假等,要严格按照《工作人员考勤暂行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需要长期治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要经主管厅领导批准,报人事处备案。严禁擅离职守。对无故长时间不上班者,要查明情况,按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