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要求(简述)
一、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四部分文件组成。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书中予以论述。不能以方案设计说明替代初步设计说明。
二、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
1、 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
2、 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3、 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4、 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5、 能据以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
三、设计人员签字要求:
1、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均须具备扉页即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签字页,加盖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设计说明书和概算说明书分别装订时,须分别具有);
2、初步设计文件扉页须包括总建筑师、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审定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名字、职称、注册情况,名字须同时打印和手签,注册人员应加盖注册章(设计说明书和概算说明书分别装订时,须分别具有)。
3、初步设计图纸均须加盖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和相应注册师印章,图角须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建筑单体名称、图纸名称、设计号、图别、图号、日期、项目负责人、审定(人)、审核(人)、校对(人)、设计(人)、制图(人)、工种负责人等栏目,人员名字须同时打印和手签。
4、勘察报告的扉页和钻孔布置图等图纸的图角参照初步设计文件执行。
附件三:
初步设计专家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对于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1.核查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与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符合性。
2.核查初步设计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