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好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要将劳动保障部门所行使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和行政确认等权力事项运行过程的动态公开。严格执行重要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登记备案制度,按照流程图规定的权力运行程序,建立权力运行记录,如实记载权力行使过程各环节情况。建立动态公开机制,及时将权力运行过程有关信息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增加权力运行透明度。加强劳动保障网站建设,尽快实现网上受理、许可、公开和监督。
3、抓好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按照“分级创建、点面结合、动态评估、注重实效”的原则,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确定本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省厅负责协调督导和检查考评厅本级和各设区市(扩权县)推荐的省级示范点建设工作;各设区市局本级和扩权县局要确定推荐一个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设区市、县(市、区)局也要确定本级的政务公开示范点。各级要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在年内全部达到建设标准。
4、加强制度建设。在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的同时,做好与其他制度的衔接配套。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健全考核评议制度,完善评议的内容、措施和方法,并运用民主评议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定相应的责任内容和追究形式,形成责任明确、主体清晰的工作体系,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
(三)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要求,以“严格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为内容,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以系统各级行政审批窗口和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保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信访等部位,及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为主体,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1、抓好基础建设。没有对外服务窗口或服务场所条件较差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按照优质服务窗口5条标准,因地制宜改善服务环境和工作条件,统一工作规则、办事流程、服务行为和纪律要求,并用制度加以规范,推进服务窗口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使各类窗口更加体现舒适、便捷和人性化服务。
2、加强教育培训。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工作人员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素质,积极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职业服务向情感服务、一般服务向特色服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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