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建村字[2007]71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有关市规划局:
现将《200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小城镇和新农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研究和制定建设领域在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政策措施,并着力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市要将在工作中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省建设厅村镇建设管理处。
山西省建设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200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经研究,对200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小城镇和新农村规划工作
1、加快全省小城镇和新农村规划编制进程,全省编制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16个、建制镇和乡集镇总体规划60个、新农村建设规划200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10个,要求各市编制完成的具体任务见附表。
2、提高小城镇和新农村规划编制水平,各市要按照小城镇和新农村规划编制的有关规定,要对报送的规划成果及时组织评审,并严把技术质量关,2007年要专题组织一次优秀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评选活动,不断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3、认真搞好小城镇和新农村规划的实施工作,引导小城镇和新农村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发展,不断提高实施建制镇规划的“一书两证”、村庄和集镇规划的“一书一证”的发放率,以保证小城镇和新农村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
4、加强小城镇和新农村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2007年各市要组织一次对小城镇和新农村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为在2008年开展全省的监督检查做好准备,把小城镇和新农村规划工作,从以编制为重转移到以编制和实施并重的工作上来。
5、指导新农村住宅的建筑设计工作,完成《山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的印制和发放工作,指导农民在农村住房建设中,对住宅设计图集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二、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6、按照《山西省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组织进行2006年度小城镇建设的考核工作,确定2007年建设资金安排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