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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2006-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

  (一)继续深化普法教育。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干部和流动人口为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依法治市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素质基础。
  全市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和与自身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要深入学习依法治国理论、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为广大干部群众起表率作用。
  要着力提高公务员队伍执法水平,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各自的专业法,掌握与履行各自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做到从事什么工作,精通什么法律。
  各专业执法部门要制定出本行业系统公务员法律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岗位考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使公务员在了解社会公共法律知识的基础上,精通并熟练运用与自己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行使公共权力,纠正执法的随意性,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全市所有从事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着重学好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生产和经营活动,不断提高运用法律调节各种经济关系和规避经营风险的能力,保障我市的经济发展健康运行。
  要继续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和街道干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发挥他们在法治教育中的骨干和辐射作用。
  要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并努力做到“四落实”,不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选聘、培训工作规范化;不断引导和加强青少年参与、模拟各种法制实践活动;继续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继续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坚持严格按照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化、执法行为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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