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务分工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
负责搞好建成区的城市绿化和建制镇的绿化工作,城市绿化具体由各县(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各建制绿化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县(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二)盐湖区政府
负责搞好盐湖新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区属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达标工作;完成6个办事处和8个城中村小游园的建设任务以及抓好盐湖新区森林公园建设工程的启动工作。
(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负责开发区内的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达标以及小游园建设工作。
(四)市创建办公室
负责创建任务完成的督办工作。
(五)市建管局
负责搞好市区内所有绿化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完成市区道路、小游园绿化和见缝插绿工作;抓好市区内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的验收工作;负责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任务的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及阶段性任务完成的评比工作。
(六)市林业局
组织落实城市防风林带建设。
(七)市区各单位、各居住小区
负责搞好本单位庭院绿化和小区绿化达标工作。
(八)市广播电视局
大力宣传报道城市绿化先进单位,暴光非法毁绿、占绿事件,营造浓厚的城市绿化氛围。
(九)运城日报社
设置固定栏目,及时报道秋季城市绿化活动开展进度情况。
四、实施步骤
秋季绿化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6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12日)。召开动员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职能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6年10月13日至2006年11月30日)。各机关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认真负责,狠抓落实,积极推进秋季城市绿化工作进度,确保绿化任务的如期完成。
第三阶段,整体验收(2006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15日)。对各单位秋季城市绿化活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体验收。
五、主要措施
城市秋季绿化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工作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