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实施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做好国家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推荐申报以及我省示范工程的遴选、审定和指导工作。进一步研究我省建筑节能示范小区的管理办法,保证示范工程得到很好的实施;
研究出台《建筑能效评定标识办法》,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大型公共建筑或成规模的小区进行试点。
(六)继续大力开展《
节约能源法》等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培训
完成设计人员培训工作,继续开展施工、监理、房产、规划等相关从业人员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培训工作,提高各类从业人员节能意识和从业水平。
(七)深入做好经济激励政策研究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节能省地型建筑即建设领域资源节约的经济激励政策;着力于建立稳定的建筑节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财政投入、税收调控、市场监管等办法,引导社会提高建筑节能水平,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
(八)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体系
开展建筑节能服务企业有关市场准人和运行管理的研究,通过营造良好的政策和经济环境,为其发展创造条件。
积极培育和扶持、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人员素质高的建筑能效评定机构。选择认定一批建筑节能产品检测单位。
(九)继续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和按热量收费工作
继续贯彻《关于加快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山西省城镇供热计量收费暂行办法》,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分户控制。选择部分项目开展热计量收费试点。
(十)筹备召开“全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工作大会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展示会”。
(十一)加大建筑节能宣传力度
创办《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简报》,完善“山西建筑节能网”的运作和管理。通过有关宣传资料、媒体扩散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节能宣传,提高公众的建筑节能意识,为推动节能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工作调研
(一)组织人员深入市县、企业等基层单位进行调研,实地考察,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寻找推进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工作规律;
(二)组织有关人员到国内外先进地区进行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考察学习,进一步开阔视野,创新思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积极创造条件,拓展地区间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