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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做好建设工程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和拨付工作。出台建设工程养老保险费管理办法。加大收缴力度,规范使用行为,确保养老保险费按时收缴、及时足额拨付、安全运作。
  (十一)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注册执业人员的定期培训和再教育,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十二)搞好工程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健全和完善统计制度,加强对建筑市场与招投标、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改进统计方式和统计手段,努力提高统计数据上报率和统计质量,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和把握经济运行方向提供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

  三、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十三)加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创新和改革。深化推行工程质量巡查制度,强化对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继续推动质监机构改革,着力解决机构定位和经费问题。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监管水平。
  (十四)整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对全省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整顿,加快检测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改制、资质就位工作,进一步规范检测市场行为。
  (十五)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整合分布和散落在不同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管资源,形成互相联动、监管有效的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对安康居住工程、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和城中村、小城镇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监管工作,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十六)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法制建设。出台《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试验检测管理规程》和《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程》,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特别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宣贯工作,开展质量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对各级质监机构和监督人员进行考核,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水平。
  (十七)加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发挥网络优势,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十八)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配套性文件,着手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四、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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