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普及。继续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为重点,重新调整、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医疗器械配备的同时,着力做好人力资源配置和人才培养。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力争全市基本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和完善稳定的筹资机制,科学合理地补偿机制,严格的管理机制,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的建设,加强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逐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努力控制艾滋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疾病,积极预防职业病和地方病。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妇幼卫生保健、精神卫生、老年病防治机构建设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防治工作,不断完善慢性病防治监测网络。
(三)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与预防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之间的协调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有序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又相互衔接的医疗服务体系。到2010年,在市区基本建成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改进医德医风,真正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健全卫生监督体系。严格行业准入制度,规范营业行为。强化医疗市场管理。建立健全药品监管体系,大力整顿生产和流通秩序,实施药品放心工程。
五、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及控制考核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健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切实抓好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交通、消防等安全监管,减少事故发生。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餐馆卫生等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安全标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构建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开展地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勘查防治,加强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提高防洪防震减灾能力。建立气象、地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做好灾情、险情分析。
六、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
深化国防动员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质量建设,促进经济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武装、人民防空、交通战备以及政治、经济、科技等国防动员体系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努力构建战时能力强、平时作为大的现代国防动员体系。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保护国防设施。
第十一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依法治市,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一)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健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协商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证人民政协切实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不断改善人大、政协的工作条件,营造履行职能的良好氛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通过公示、听证等形式,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
(二)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性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社区建设,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逐步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健全和完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干部补贴和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办公用房建设。完善公开办事制度,继续推行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三)推进依法治市。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确保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司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发展基层法律服务,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加强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
促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维护社会正义。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问题入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努力提高执结率。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查处贪赃枉法、徇私枉法、执法不公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严禁政法机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开展执法质量检查考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积极推进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市干部群众,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加大宣传力度,使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人心,真正成为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人们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使全市上下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
(三)进一步强化思想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搞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艰苦奋斗的基本道德规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风尚。
(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城市文化程度和市民素质。继承和发扬河东传统文化。广泛深入开展“科技、教育、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普及科学思想、科学知识活动,反对邪教,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重要载体,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持续抓好文明城市、文明城镇、文明社区、文明农村、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引导各级机关单位、各类企业和人民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创建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突出加强市民教育,规范市民公共行为,提升市民精神风貌,全面形成与现代文明城市相适应的市民素质水准。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拓展城市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10年前,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力争把我市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五)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以建设诚信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为先导,以加强企业和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以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为手段,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教育机制建设,建立信用诚信法规、服务和监管体系。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营造政府诚信管理、企业诚信经营、社会诚信交往的良好信用环境。
第十二章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务实高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