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中介服务业。积极推动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各类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加快中介服务业的开放步伐,基本形成种类齐全、运作规范、接轨国际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会计、律师、审计、专利、资产评估、房产经纪、公证仲裁等市场性中介组织,提升专业化水平,促进服务方式和服务品种的创新。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人才、文艺、体育、旅游等事业性中介组织,完善和健全科教文体产业中介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扩大行业协会覆盖面,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六章 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障碍,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和机制,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一、深化体制改革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主导作用。积极改善国有企业股本结构,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制,发展和保留一批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公益性企业,其余全部退出;县属国有企业80%以上或全部退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20%。
进一步推动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基本完成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完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之间有效的制衡机制,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体系、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国有资本投入产出体系,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资产在合理流动和市场竞争中保值增值。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进一步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进一步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政策,改善行政执法环境,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加大非公制经济发展力度,“十一五”末,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0万户。
(三)深化投资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和投资自主权,对企业投资项目区分情况实行项目核准制或备案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机制,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行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通过多种形式搭建政府信用、银行信用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参股、合作、联营、特许经营等方式进行投资建设,扩大民间投资规模。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不断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机制。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基本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不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各级财政保障水平。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改革。抓好河津、闻喜县域经济扩权试点。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运用税收杠杆促进全市经济发展。
(四)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商品市场和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规划建设若干起点较高、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商品交易市场和土地、技术、劳动力交易市场,促进商品和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培育发展产权市场,规范和发展各种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完善商品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一)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以培植税源、促进就业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充分发挥政策、区位、劳动力等优势,积极吸引域外资本、技术及各类要素进入运城。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引进重要战略投资者,注重引进中小投资者。创新招商方式和引资机制,加大利用开发区、工业园招商的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和中介组织的积极性,采取会展招商、产业招商、专职招商、亲情招商和网上招商等方式,提高招商成效。依托现有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的投资。加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增强产业集聚和资本吸纳能力,吸引外资在我市重点发展区域和新开发地区集中投资。加强对外资的产业和区域投向引导,鼓励外资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招商项目的后续管理服务,提高外资到位率。改进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搞好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建设。
(二)积极开发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大力发展对外经贸合作,调整进出口结构,扩大进出口总量,提高对外贸易效益。努力扩大农产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010年全市机电产品、高科技产品、农副产品深加工和服务贸易占出口的比重超过25%。发展对外工程承包、技术和劳务输出,继续深化外经外贸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经营主体多元化,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跨国生产经营。重点培育1000万美元以上的进出口企业,力争2010年全市1000万美元以上的进出口贸易企业达到30家,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家,亿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家。
(三)加强区域合作。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全力打造东西部经济合作交流平台。以经贸洽谈会为载体,积极发展会展经济,加强与周边各省市的市场互动、产业互补、设施共建、信息共享、环境共保,积极推进黄河金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和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东部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第七章 实施“绿色运城”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新型工业化建设,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能耗、高效率、低排放、可持续的经济体系,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提高循环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一是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实现资源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二是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严格市场准入,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发展,彻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方式,使我市工业由高能耗向清洁型转变。三是建立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严格执行《
清洁生产促进法》,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增产减污,采用无害或低害新工艺、新技术,大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积极发展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新型能源,推动资源节约技术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力争使我市企业成为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企业,带动全市工业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工业生产领域,围绕煤炭、有色金属、非金属矿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围绕煤、焦、电企业,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围绕电力、煤炭、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以新型墙体材料为主的建材产品;围绕钢铁、焦炭企业,拓展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扩大煤气综合利用;围绕冶金、化工、电力企业,扩大循环利用和回用,有效实现工业节水;围绕废旧物资回收转化再生,提高各种废旧资源的循环利用率。
在煤炭、焦炭、建材、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中建立循环经济改造试点,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加强农村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全面推广农村沼气工程,推进农村禽畜粪便资源化使用。在流通和消费领域,建立健全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网络,促进废弃物的资源化。力争到2010年,资源循环利用率达30%,自然资源投入产出率比“十五”末提高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