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教材开发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函》和《关于严禁使用盗版国家级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的通知》的通知
(冀劳社办字[2007]18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培训就业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教材开发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函》(劳社培就司函[2007]26号)和部教材办公室《关于严禁使用盗版国家经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的通知》(教材办函[2007]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培训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的使用,认真做好技工学校教材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技工学校教材发行、使用工作的管理力度,严禁使用劣质、盗版教材。督促职业学校尤其是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必须使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级教材。对部分因专业特点需自编的讲义、教材,必须报省厅教研室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为宣传和学习高技能人才楷模的先进事迹,国家劳动保障部出版了《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该读本是一本弘扬高技能人才楷模的优秀读物,对在校生学习技能,立志成才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各技工学校要把《读本》列入学校德育课的教学计划,2007年新生入学要做到人手一册,教学时间不少于10课时。
三、加强对技工学校教材的检查督导工作。2007年秋季,省厅将配合部里对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在执行部颁教学计划、大纲及教材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省厅将此项工作与评估省级、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结合起来,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挂钩。请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和技工学校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此项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材管理和使用,促进教材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