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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2007年度第一批重庆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2007年度第一批重庆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的通知
(渝经高新〔2007〕9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委(经贸委、计经委、企业发展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和激励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鼓励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步伐,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02〕22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07年度第一批重庆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方式

  各区县(自治县)经委(经贸委、计经委、企业发展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及中央在渝企业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应结合《重庆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工作重点,特别是我委下发的《2007年度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五大工程”和15个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的有关工作重点和要求,选择推荐所属企业需引导支持的重点项目,并依据项目的实施效果、技术水平、产业带动性等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正式行文报送市经委。每个主管单位推荐的重点项目不得超过5项(超过5项的仅受理前5项)。

  二、项目选择范围

  项目主要从《2007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批导性计划(第一批)》和《2006年度重庆市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重大项目计划》中选取。对列入《2006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计划》,实施效果很好、对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贡献大,且没有得到过财政资金引导支持的重点项目也可以推荐。

  三、项目推荐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我市的产业政策;

  (二)技术创新点明确、技术含量高、技术攻关方案可行;

  (三)项目实施效果好或具备产业化的良好基础;

  (四)效益或预期效益好、带动性强、有示范作用。

  (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企业自主创新“五大工程”规划的重点项目;

  2.2007年度100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3.15个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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