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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属劳动保障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属劳动保障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市属劳动保障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拟定,并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黄冈市市属劳动保障事业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黄办发〔2003〕1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调整
  不再保留黄冈市妇科医疗所、黄冈市职工技术培训中心。将黄冈市劳务输出办公室更名为黄冈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二、人员编制总额
  改革精简后,黄冈市市属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10个事业机构(不含另行印发改革方案的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及其所属劳动力市场管理办公室、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352名,其经费渠道按黄冈市财政局黄财函〔2005〕12号界定的口径执行。
  三、各单位机构编制
  (一)黄冈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仍为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机构。
  该局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政工科、基金核定科、待遇审核科、待遇支付科、基金财务科、稽核审计科、缴费记录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计算机中心。
  该局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4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10名。
  (二)黄冈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仍为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机构。
  该局设办公室、待遇审核科、待遇支付科、基金财务科、稽核审计科、核定记录科、固定资产管理科 7个职能科室。
  该局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7名。
  (三)黄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加挂市医疗保险服务所的牌子)。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该中心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1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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