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地震局所属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地震局所属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拟定,并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六年六月五日
黄冈市地震局所属事业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黄办发〔2003〕1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调整
将黄冈市建筑物抗震设防管理所更名为黄冈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所,仍为黄冈市地震局所属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