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明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关停机组与电网解列的通知
(闽经贸能源[2007]272号)
省电力有限公司,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福州明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为加快我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进度,根据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小组办公室2007年4月21日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4月26日起,将福州明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柴油发电机组以及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所属永安火电厂3号机组、永安余热发电有限公司01、02、03号机组,漳平余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1、02号机组与电网解列。
请省电力有限公司通知各有关电力调度机构按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上述关停小火电机组与电网的解列工作;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做好监督工作;各关停机组企业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