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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我市新增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企业的通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我市新增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企业的通报
(珠府〔2007〕24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我市名牌带动战略工作再创佳绩,除原有的63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外,又有“新瑞普欣”(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件商标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为表彰先进,激励我市企业争创名牌,推动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关于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意见》(珠府〔2005〕48号),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新增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7家企业予以奖励(获奖企业名单附后),并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类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增强品牌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塑造出更多的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推动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 2006年度我市新增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名单

珠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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