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付,在下一个医企年度起始的三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医疗费收据(原件)1-病史资料等,至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县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2、用于支付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参保人员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在每个医保年度末凭收据
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当年帐户资金支付手续,当年帐户资金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结余的可按规定继续使用。
3、用-于支付区县门急诊统筹的费用。 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今心根据区县统筹的筹资标准及参加统筹的个人信息,在每个医保年度末向区县门急诊医疗费统筹管理部门划拨个人当年帐户资金,同时告知个人当年帐户资金的支付情况。当年帐户资金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结余的可按规定继续使用。
当年帐户资金可跨年度结转使用,用完为止。
(二)积累帐户资金不能直接使用,需按规定转入当年帐户后使用。
四、特殊情况下个人帐户资金的处理
(一)参保人员,从业期间由镇保转为参加城保的,其镇保门急诊补充保险当年帐户资金有剩余的,可用于支付城保一般门
急诊医疗费中自负段医疗费和进入共付段后个人现金自负部分的医疗费。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后;凭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费收据(原件)、病史资料等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从业期间由镇保转为参加本市城镇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个保)的,
其镇保门急诊补充保险当年帐户资金有剩余的,可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医疗费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所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后,凭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费收据(原件)、病史资料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从业期间由城保转为参加镇保的,其城保个人医疗帐户资金转入其镇保门急诊补充保险当年帐户,并按镇保规定继续使用从业期间失业的,其镇保门急诊补充保险当年帐户资金有剩余的,可按规定继续使用。
(二)参保人员,从业期间参加过城保、镇保和个保的人员,到达按月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符合享受城保或个保退休医保待遇的,其镇保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帐户的剩余资金划转至其城保或个保退休人员个人医疗帐户历年帐户。符合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医保待遇的人员,其城保个人医疗帐户的剩余资金划转至其镇保门急诊补充保险当年帐户。
(三)参保人员死亡或出国(出境)及到外省市工作且注销本市户籍的,其镇保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帐户予以注销,帐户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