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应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推动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外经贸、经贸等部门要大力发展境外营销网点和境外生产加工,带动商品、技术和劳务等要素的输出,逐步提高对外投资对促进贸易增长的贡献率。积极支持和引导出口量大、易受贸易壁垒影响的纺织、服装、鞋帽、家电、建材等企业到与主要出口市场有贸易优惠安排的中南美洲、中东、东欧及俄罗斯、非洲、南亚等国家投资建厂,分散企业出口风险,规避贸易壁垒,实现原产地的多元化。加强对企业的扶持,推动有条件的出口企业到主销市场设立境外营销网络,扩大利润空间,逐步将单纯的对外贸易转为对外投资。

  七、加强外经贸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一)增强部门合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大对外贸出口的扶持力度。继续深化研究促进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农产品出口,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以及更加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加强优势互补,联合拓展对外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将《海关总署党组关于海关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总体意见》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落到实处。加强口岸通关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口岸通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口岸通关效率,营造大进大出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升银贸、险贸、税贸协作水平,围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的协作,开展外汇金融工具知识宣传,提供信息咨询及财务顾问服务,推动外贸企业用好金融衍生产品。加强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协作,做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外经贸企业的出口保险和融资担保的双重功能。加强与进出口银行的协作,用好国家支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船舶出口等出口信贷政策,以及资源和先进技术设备进口信贷等政策性金融产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加快退税进度,缩短企业的资金周转期。完善投资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改进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提高监测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二)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支持并指导省外经贸厅依托公共网络和省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连接省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外经贸部门的外经贸信息服务网,实现省市之间、部门之间的联动,为外经贸企业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服务。要充分利用商务部驻外机构和国外商协会的平台,广泛收集国外有关商务信息和贸易规则动态信息,并深入分析信息、研究动态,及时在政务网站上发布。要建立与外贸企业联络沟通和信息对接的工作机制,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际市场动态,调整生产和营销策略,有效防范和应对市场风险。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