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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应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夯实外贸产业基础。外经贸等部门要抓好“重点企业扶持工程”和“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夯实外贸产业基础。确定一批重点扶持的外贸企业和重点培育的中小外贸企业,及时协调解决其在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给予政策、资金和服务等方面的扶持,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发挥国家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效应,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品扩大出口。建立公共支持服务平台,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扶持技术创新,加大检测投入,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有效服务。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对扩大出口的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三)大力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战略。外经贸、经贸、科技、农业等部门要共同推进“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的建设,吸引出口型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基地,着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骨干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出口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加大对研发、技改及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船舶、汽车、液晶面板、显示器、平板电视、计算机等若干大宗高新机电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纺织服装、鞋帽等轻纺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以及食用菌、蔬菜、水果、茶叶、鳗鱼、虾类、畜禽产品、花卉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有效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用好出口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企业争创出口名牌,引导企业培育以品牌、技术、质量及营销网络为要素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到2010年,出口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50%以上的出口企业拥有自主出口品牌,自主品牌商品出口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25%。

  (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外经贸及各产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坚持以深度开拓美国、日本、欧盟、香港及东盟等主要传统市场为基础,大力开拓具有发展潜力的中东、非洲、拉美、东欧、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形成多元化市场格局。重点突破美国的轻工业品、机电产品市场,积极拓展日本的机电产品市场,巩固和发展欧盟轻工业品和机电产品市场。大力支持企业赴新兴市场参加展览会、开展商务考察等活动。加大信息服务力度,通过网络等渠道及时向广大外经贸企业提供相关的贸易政策、预警信息及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为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五)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海关、外经贸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加工贸易进一步转型升级,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在重视贴牌生产的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向自主委托设计、自创品牌、自主营销发展。扶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并加以消化、吸收和利用,发展自主品牌产品。加快福州、泉州、福清出口加工区步伐,做好招商选资工作,积极引进重大利用外资加工贸易项目,充分发挥加工贸易的技术溢出效应和产业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新的出口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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